蘭溪好的道路救援吊裝租賃
發布時間:2022-12-24 01:10:00
蘭溪好的道路救援吊裝租賃
1、責任工長根據吊裝工作內容選擇吊車,填寫吊車申請書,明確吊車的到達時間和調度時間,2、布置吊車通道和操作平臺,確保吊車進場后能穩定支撐。3、汽車起重機投入使用后,應通知設備經理。汽車起重機吊裝前的操作環境、吊索和鋼絲繩。應進行檢查,符合要求后方可進行吊裝作業。4、專業工長向起重工人、信號工、吊車司機進行技術交底。5、起重材料、部件和設備等。應根據計劃要求,將其存放在碼、料斗或吊耳中,以便平穩吊裝。6、吊索的選擇。在選擇吊索時,應根據起重設備的重量和每根鋼絲繩的許用應力來確定各種鋼絲繩的類型和直線度。7、起重機進場時,必須提供項目部起重機出廠檢驗報告、年度報告、產品說明書。8、吊車司機、信號員、電纜工必須持證上崗,身體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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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型吊裝應制定施工方案和施工措施,并報有關部門批準,施工中未經批準者可不得隨意改變原方案和措施。2.大型起重作業前,技術人員必須向參與大型起重的人員進行技術交底。起重作業人員必須熟悉起重方案、指揮信號、安全技術要求和起重機械的操作方法。3.進行大型吊裝作業前應逐步組織檢查,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應由項目負責人組織執行、整改,直至合格。4.大件吊裝前,由總指揮簽署大件吊裝令,方可進行試吊和吊裝作業。5.大件吊裝作業時必須明確由指揮人員統一指揮,指揮人員應戴鮮明標志或特殊顏色的安全帽,并在發出指令時使用標準的通行信號。6.在大型起重作業中,起重指揮應嚴格執行大型起重方案,發現問題應及時與方案編制人協商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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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設備吊裝指揮員佩戴安全帽,并有明顯標志表明身份;2.分工明確,對應信號統一;3.正式起吊前應進行試吊,檢查各部件受力情況,發現問題停止起吊,排除故障,確認后方可起吊;4.夜間設備吊裝,應有足夠的照明,遇大雨、暴雨、大霧及6級以上大風時,應立即停止吊裝;5.在設備提升、發生故障時,應立即報告指揮者,未經命令,任何人不得擅自離開崗位;6.起吊重物就位前,不許解開吊裝索具;7.使用兩臺或多臺起重機械提升同一重物時,提升和運行應保持同步;每臺起重機械承受的載荷不得超過其額定起重能力的80%;8.吊鉤、吊物、吊臂下方嚴禁站人;9.當制動器、安全裝置故障、吊鉤防松裝置損壞、鋼絲繩損壞達到報廢標準時,嚴禁起吊;10.重物捆綁、緊固、懸掛不牢固,懸掛不平衡,可能滑動,或斜拉重物,棱角懸掛物與鋼絲繩之間無襯墊時不得懸掛;11.重物不得直接用吊鉤纏繞,不得混合不同種類或規格的索具;12.停機休息時,不得將吊物、吊籠、吊具和吊索吊在空中;13.下吊時,嚴禁自由下落(溜);不得不按規定位置停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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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查抄施工作業、指揮、技術人員到位情況及其分工能否明確,吊裝環境(天氣、風力等情況)能否符合要求。2、查抄設備或構件的儀表接口、緊張法蘭等能否已舉行保護,吊裝索具與設備或構件的鋒利處應避開或舉行辦理。3、設備吊點、鋼絲繩接一級處結合穩固并經確認,有協助小型吊車的應合理布置吊點。4、督促施工方在吊裝前對安全狀況舉行自檢、復檢并會同施工方舉行聯合查抄,各查抄人員應簽字確認,在各吊裝職能人員安全查抄確認后方可試吊。5、試吊中應仔細查抄確認設備構件的均衡、索具結合穩固、小型吊車負荷情況,設備或構件的吊耳情況,索具、小型吊車、負荷、地基變化及吊耳與設備或構件的本體情況。在試吊各項條件經確認具備吊裝后方可正式吊裝。6、設備吊裝過程中,管理、指揮、作業各類人員應死守各自職責,緊密合營,安全管理工程師應實施全過程旁站管理。7、牽涉到2臺或多臺小型吊車聯合作業時,主吊小型吊車起升和溜尾速度應督促施工方設專人指揮妥洽。